上周,人力资源部门对2021年最重要的职场议题之一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12月16日,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几乎确认,雇主可以要求员工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且不违反《美国残疾人法案》(ADA)等反歧视法律,并指出此类要求本身并不构成ADA定义的医学检查。尽管该机构列出了一些例外情况,但多位劳动法律师在采访中表示,他们认为该指引对雇主具有实用价值。

与此同时,EEOC并未完全批准雇主的强制接种政策。Haynes and Boone律所合伙人兼劳动与雇佣业务组主席Jason Habinsky在谈及该指引时表示:“这并不像你预期的那样清晰。”Habinsky的理解是,EEOC在说“在某些情况下你可以要求,但如果这样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该指引还遗漏了关于强制接种可能如何影响特定类别员工的信息,包括怀孕员工和18岁以下员工。随着食品杂货商在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咨询小组提出新建议后审视员工疫苗接种政策,他们可能会发现自己的疑问多于答案。

#1:强制接种的豁免条款是否会“吞噬规则”?

EEOC的指引详细说明了强制接种与ADA、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以及《基因信息反歧视法案》的交叉点。指引明确,雇主可能需要豁免因残疾或真诚持有的宗教信仰而无法接种疫苗的员工——尽管根据指引,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员工可能被排除在工作场所之外。然而,雇主在制定疫苗接种政策时,还需考虑至少另外两类员工。

怀孕员工是其中之一,他们受到联邦《怀孕歧视法案》以及各州和地方法律的保护,Habinsky说。他指出,EEO法律要求雇主为因怀孕相关残疾或医疗问题而需要合理便利的员工提供便利。

Alston & Bird律所合伙人Brett Coburn在邮件中表示:“如果怀孕员工声明,由于怀孕,她的医疗保健提供者建议她不要接种疫苗,雇主应像对待基于医疗状况的任何其他便利请求一样处理这种情况。”他补充说,雇主可以考虑该请求,并进行个性化评估以确定如何回应。

年轻员工是另一类可能被豁免的群体。这是因为辉瑞和BioNTech开发的新冠疫苗已被CDC推荐用于16岁及以上人群。12月18日,CDC宣布,Moderna开发的第二款疫苗获得18岁及以上个人的紧急使用授权

Littler Mendelson律所股东兼EEO与多元化业务组联席主席Barry Hartstein表示,雇主可以期待看到涉及16岁以下个体的临床研究。但与此同时,雇用此类员工的雇主“需要留意”继续执行现有规程,并对此类员工进行频繁的新冠检测,Hartstein说。

综合来看,很明显,许多广泛群体可能免于直接强制接种。仅此一点就可能促使雇主重新考虑是否实施此类政策。

Hartstein说:“目前,你必须问自己的问题是,豁免条款是否会吞噬规则?作为雇主,我们的目标应该是尽一切努力限制病毒传播并保障人们的安全。”

#2:当前的疫苗接种阶段是否适合强制要求?

当前的疫苗接种计划是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紧急使用授权权限下运作的。迄今为止,两款疫苗——辉瑞-BioNTech疫苗和Moderna疫苗——已获得紧急使用授权。

Hartstein表示,该授权实质上意味着两款疫苗仍处于试验阶段,尚未获得FDA的完全批准。他补充说,疫苗正在州级分阶段推广,首先主要面向医疗机构,其中许多机构已表明,在FDA完全批准之前不会强制接种。

此外,提供给接种患者的说明书披露,他们可能对疫苗产生过敏反应,雇主在规划过程中可能需要注意到这一点,Hartstein说。辉瑞-BioNTech疫苗的说明书样本已由公司以电子形式提供。

到目前为止,各州州长的早期报告表明,即使雇主在必要行业运营,他们在采用强制接种政策时也将面临障碍。在12月17日美国商会基金会网络研讨会上,阿肯色州州长Asa Hutchinson表示,该州首批疫苗优先考虑医护人员,并送往医院和药房,而长期护理机构的居民和工作人员排在之后。

然而,当被问及必要工作人员的疫苗接种时,Hutchinson表示,这“可能更具挑战性”,并补充说阿肯色州目前的疫苗供应不足以覆盖该州所有必要工作人员。

Hutchinson说,确定如何分配阿肯色州首批疫苗“很容易”,但“随着越来越多的疫苗进入供应链,关于如何分配的审查和争论将会增加。”

周日,CDC的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以13比1的投票结果建议,食品杂货工人应与消防员、警察、教师、公共交通工作人员以及至少75岁的人群一起纳入CDC疫苗分配计划的1b阶段。

CVS Health执行副总裁兼首席医疗官Troyen Brennan博士在研讨会上表示,美国每月有能力完成1亿至1.5亿次疫苗接种,尽管大多数人需要接种不止一剂。他补充说,必要工作人员的疫苗接种可能在2021年2月中下旬开始。“没有理由不能相对快速地进行,”Brennan说。

这一预测发布之际,有消息称,据Axios报道,多个州的医院在12月20日当周获得的新冠疫苗剂量比预期少25%至40%

Habinsky表示,随着推广进展,考虑强制接种的雇主需要关注疫苗的普及程度和可及性。

#3:是否应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以接种疫苗?是否提供激励措施?

Habinsky表示,激励员工接种疫苗“至关重要”,而提供带薪休假以接种疫苗可能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一种方式。

Coburn表示,提供带薪休假以应对副作用“当然是个好主意”,并且可能根据某些州和地方法律是必需的。根据CDC的说法,辉瑞-BioNTech疫苗的副作用可能包括注射部位疼痛、肿胀和发红,以及发冷、疲劳和头痛。Coburn补充说:“对于已用完带薪休假或带薪病假的员工,雇主可能希望考虑为此提供额外带薪休假,但他们必须权衡这一潜在激励与员工滥用之间的风险,即员工接种疫苗后以此为借口获得一两天带薪休假,即使他们没有出现副作用。”雇主可能还需要错开员工的接种日期,以确保工作场所的人员充足。

另一个选择——也可能是完全替代强制接种的一种方式——是更直接的激励。Littler Mendelson律所股东Steven J. Friedman在邮件中表示,雇主长期以来使用健康计划为员工提供现金奖励,重点关注健康结果和健康相关活动,但疫苗接种激励“不会是基于结果或活动的奖励”。

相反,疫苗接种激励“将被视为在健康计划之外提供的基于参与的奖励,因此EEOC规则将适用,”Friedman说。EEOC关于基于参与的健康计划的法规规定,雇主必须为残疾员工提供合理便利,以确保此类员工能够参与。如果无法提供便利,法规规定必须提供合理的替代活动,以便员工无需参与该活动仍能获得奖励。

Friedman说:“就疫苗接种而言,目前尚不清楚在便利员工或为无法接种疫苗的人寻找合理替代方案方面可能存在哪些问题。然而,可以预测,根据初步发现,某些人可能对疫苗过敏,无法安全接种。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可能需要允许这些员工参与另一项活动以获得健康奖励。”

但据Friedman称,尚不清楚EEOC法规将如何适用于员工基于宗教实践或个人反对而拒绝接种疫苗的情况。他说:“可以推测,如果反对不能定义为与残疾有关,则无需提供任何便利或替代方案,”他谈到带有激励措施的健康计划时说。

Coburn表示,激励措施也可能吸引那些担心员工队伍中相当一部分人可能拒绝遵守强制接种政策的雇主,因为此类强制政策可能使雇主面临要么解雇这些员工,要么偏离政策的境地。

Coburn补充说,雇主还可以通过开展教育活动并承担接种疫苗的相关费用来鼓励员工接种。Habinsky指出,雇主可能能够与其健康计划合作,为接种疫苗的任何相关费用提供保障。

Hartstein表示,对于希望鼓励接种的雇主来说,营销可能与激励措施同样重要。例如,他建议雇主考虑拍摄其CEO接种疫苗的照片,以鼓励人们相信疫苗安全有效。

#4:如果一群员工拒绝接种疫苗怎么办?这是否属于《国家劳动关系法》下的受保护活动?

此前接受HR Dive的采访中,Hartstein指出,雇主在发布强制接种令时可能面临《国家劳动关系法》方面的合规问题。他说,如果一群员工抗议新冠疫苗接种,这可能进入受保护协同活动的范畴。

另一方面,在有工会的工作场所运营的雇主可能要考虑让工会代表参与。“如果你希望疫苗接种计划成功,总是存在是否需要在推出前与工会协商的问题,”Hartstein说。“让工会代表参与对话确实很重要。”

雇主可能还需要注意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发布的任何关于疫苗接种的指引。《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的一般责任条款规定,雇主必须提供“一个……没有公认危害的工作场所,这些危害正在或可能导致员工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

但Habinsky表示,雇主是否应通过要求接种新冠疫苗来维持安全健康的工作场所仍是一个问题,而OSHA尚未就此发布具体指引。

#5:随着疫苗更广泛普及,情况可能如何变化?

Habinsky表示,最终,疫苗的可及性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雇主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强制接种。

Coburn表示,如果疫苗在未来几个月内广泛普及,雇主可能需要为大量员工同时尝试接种疫苗做好准备。如果许多员工需要请假处理副作用,这可能会给人员配备水平带来压力。

Hartstein表示,疫苗并不是雇主应对新冠疫情的“终极手段”。目前尚不清楚接种疫苗的人是否仍可能在工作中无症状传播新冠病毒,这意味着口罩佩戴和社交距离等预防措施应继续推进。

Hartstein说,疫苗只是雇主箭袋中的又一支箭。这是“让我们尽快恢复正常的一种方式”。